1.防疫期間,如有非屬疫情假別者,相關請假之出席日數仍列入學期成績計算之,敬請班導務必告知家長。
2.依據「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」第14點規定:除公、喪、病假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外,學習期間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二分之一以上,為領取畢業證書必備條件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