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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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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公告
標題 |
主旨:有關本局辦理「新北市104年度創客工作坊(二)、(三)實施計畫」,請鼓勵貴校所屬教師踴躍參加報名,本局同意核予出席人員公假(課務排代),請查照。 |
發布日期 |
2015/11/17 |
發布單位 |
教務處 |
點閱次數 |
241 |
詳細內容 |
說明:
一、依據103-104年新北市高中職雲端創客教室試辦計畫及104學年度新北市雲端創客教室社群運作計畫辦理。
二、為順應學習經驗模式,讓孩子重拾學習熱情,本局於104年大力推動創客(maker)教育政策,並特規劃於本市6所創客推動學校分別辦理全市性創客講座或實作研習,共辦理1場講座及6場創客工作坊,分享各校創客教學推廣模式及運作情形,希冀透過研習,鼓勵本市教師參加創客社群,並引領教師發揮創意思考,且提升本市學生於創意、整合、實作及自學之四大能力。
三、本案研習相關資訊,詳細如下:
創客工作坊(二):
時間:104年11月20日(星期五)上午8時至下午6時。
地點:中和高中創客教室。
研習對象:本市各級學校對創客有興趣之各領域教師,名額28位,額滿為止。
創客工作坊(三):
時間:104年11月27日(星期五)下午1時至下午4時。
地點:鶯歌工商教學大樓8樓創客製圖教室。
研習對象:本市各級學校對創客有興趣之各領域教師,名額30位,額滿為止。
報名方式:即日起至104年11月18日(星期三)前請逕至新北市校務行政系統之研習系統報名,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。
全程參與研習者,本局同意分別核發6小時及3小時教師研習時數。
另本案研習之承辦學校工作人員,本局同意核予參與人員公假登記,倘有課務至多3名課務排代出席。
研習備有茶水供應,為響應環保,請自行攜帶環保杯。
四、檢附本案計畫共2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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